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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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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用了整篇日记去回忆了处哥和阿芳的“甜”,而从今天开始则要回忆他们之间的“酸”“辣”“苦”了。昨天说道阿芳晚上一个人在书桌前静静的写着什么,处哥问了,阿芳说是在备课,可是处哥半信半疑,因为连续好几个晚上,阿芳都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借助小台灯微弱的灯光在写着什么?好奇的看官一定会问,为什么处哥一连几个晚上都在阿芳那里?原来副校长出差去了,去省里参加教育局召开的会议,为期半个多月,也就在副校长即将回来的头一个晚上,处哥等阿芳睡着后偷偷的起床,悄悄的打开抽屉,翻出了那里面的“备课本”,原来所谓的“备课本”是一本发黄的日记本,翻开第一页,上面赫然写道:XX(阿芳真名),购于1981年XX月XX日,那年阿芳16岁,读高一。日记的开篇记载着阿芳对于天国父母的思念之情,原来阿芳是个孤儿,父母在她年幼的时候遭遇了车祸撒手人寰了,阿芳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都早早的离开了人世,年幼的她是在远房亲戚家长大的,那个副校长就是把阿芳抚养长大的“表叔”,可是接下去的日记却道出了一个血淋淋的事实,就在那年,一个夏日的晚上,阿芳被那个禽兽表叔给**了,在日记里阿芳记载着,那个晚上,一生酒气的表叔回到家,往日的亲情烟消云散,表叔大声喊叫让阿芳过去陪他,善良的阿芳为禽兽打来了洗脸水,可是阿芳前脚刚踏进房间,表叔马上就把门给反锁了,任凭阿芳再怎么哀求,再怎么挣扎,最终还是没有逃脱那个禽兽的魔掌,阿芳后来想到了死,想到去天国陪父母,于是一天傍晚,阿芳独自走到他们村里的小河边,一个猛子就扎了下去,但幸运的是,当时村里同龄的阿牛刚好在河里夜泳,就这样,阿芳鬼门关没进成,被救了回来,年幼的阿芳不愿意告诉阿牛投河的原因,只是说自己想父母了,想去见他们。因为那时的她毕竟受了表叔的养育之恩,如果把这件事告发了出去,表叔一定会判重罪,并且她还是个女孩子,这种事情如果宣扬出去了,对她名声也会有很大的损坏,她最终还是强忍下来没说,只是以日志的方式去抒发自己对这个现实社会的不满。但日志往下看,令人发指的事情依然在继续,因为日记里记载了每一次表叔**阿芳的日期,就这样阿芳给表叔做了2年的”地下情人”,当然阿芳是非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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