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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给普通士兵使用的长矛大部分都是两米多的长矛,威廉认为他给士兵这三米的长矛威力更大。
更长的长度让士兵们能够把敌人在更远的地方杀死,减小危险,而一旦被人突破,还可以倒持长矛,握住长矛下部,近身戳刺,而不像五六米那样的超长枪一样被近身就是屠杀。
且不说这个,其他的骑士看见威廉的这些士兵眼睛都直了,这些士兵的身体素质竟然不比他们差多少,并且装备齐全,看起来训练程度也不低,从他们下意识拍成的队形就能看得出。
而这样的士兵竟然有三十多人,这需要花多少钱啊?恐怕只有男爵大人这样财大气粗的人才能武装的起吧!
柯莫斯男爵可是拼了老本了,将近一百名武装步兵拍成三排,后面是一堆所谓的轻步兵,数量竟然有二百百多人,这样的实力在男爵中已经是顶尖的了!
十几名骑士,将近一百名武装步兵,四百多轻步兵,已经是几乎将他领地上的所有能打仗的男人都带出来了!
算上各个骑士带来的轻步兵,总人数竟然有将近六百多人!扈从里面有战马的,可以跟着骑士打仗的,大概有十多名,其中一般以上是威廉三人的扈从。
没有战马的也就是武装步兵,小六百人的队伍就这样往劳尔子爵的领地行进,他们需要先在哪里像劳尔子爵报道,然后跟随子爵往伯爵领集合。
一行数百人,浩浩荡荡的往劳尔子爵的城堡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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