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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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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赫坐下还没吃上几口,又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连忙站起来。

他并不知道,自从下午野猪被拖回来后,他在村民心中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垒灶台时在谈他;烧锅搭台的时候在谈他,切肉炖菜的时候也在谈他。

他们看看猪的致命伤,再结合一起抬野猪回来的人的说法,都觉得程赫用木棍的那一刺,真是太惊险了。

要是野猪咬断了那根棍子,他怎么办?还跑得了吗?

唯一可以下的结论,那就是他胆识过人,勇武过人。

谁也没有亲眼见到他杀野猪,所以杀猪的过程一传十、十传百,传得神乎其神。

他们想起了书里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棍子。野猪没有虎那个可怕,但也足以让普通人闻之色变了。

所以,来向程赫敬酒的人络绎不绝。

他们不是想整他,单纯只是想表达敬意而已。事实上一般山里人很少有上辈敬下辈,除非那位下辈非常出众。

江予桐看不断有人给程赫敬酒,并且都面带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现在成了村里的红人了。”

程赫谦虚地摆摆手,赶紧吃块肉。

一杯酒下去,再来块热热的红烧肉,美滋滋。

到底是野猪肉啊,吃起来跟家猪就是不一样。更香,更酥嫩,更美味。

红烧猪蹄,青椒爆猪肝,熏笋扣肉,小炒拆骨肉,香干肉丝,卤头皮,爆腰花……每一样都让人食指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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