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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途血泪朝天泣,
逮捕文书送进牢。
字句铿锵宣罪状,
张开法网讼难逃。
铁窗里的生活,单调而又凄惨。有的时候,细想一下: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真的还不如一头猪活得有意义呢!猪——每天三饱一觉儿,把身膘儿养肥了,被人类拉出猪圈按倒一杀……然后,把自己的血肉贡献给人类!不但能给自家的主人创造出经济价值,而且还能为人类的餐桌提供一盘盘美味佳肴、一顿顿饕餮盛宴。
犯罪嫌疑人——不如猪。
因为:猪,每天三顿(或许还有加餐),可以随便儿吃猪食,直到吃饱为止;而犯罪嫌疑人,每天三顿(周日却是两顿),每顿只有一个窝窝头儿和一点儿无油、少盐、多泥的煮菜水(所谓的菜汤)。
有的时候,转念再一想——看守所给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伙食定量,其实真的是很有科学道理的!
其一:犯罪嫌疑人是人民的罪人,饿不死你,就已经是很对你讲究人道主义了;
其二:猪吃饱了、长肥了,可以杀死卖肉,给人类换钱花!而若是把犯罪嫌疑人给喂饱了、养肥了,却不能与养猪相提并论;
其三:猪吃饱了,它的猪脑子里不会去瞎琢磨事儿!无论是多么肥的猪,它都不可能对饲养员构成养殖威胁!而犯罪嫌疑人要是吃饱了,他一旦拥有了充沛的体力,就极有可能对管教员和号长的管理教育实施暴力反抗,甚至诱发类似破釜沉舟、鱼死网破般的恶性殴斗和脱逃越狱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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