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我见到身前这个人时,他属于死胖子的类型,今天站在面前的人抱电视机的手臂上青筋凸起,头发留到了耳根,身上穿着件很脏的白衬衫,走到码头市场的最后面,把电视往地上一放,找个石头,吹走上面的灰坐下,从口袋里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塔山,点了一根烟在那里悠闲地抽着。
我带着赛可到他的摊位,假意地摆弄几下那台彩色电视机,拍拍手上的灰,说:“同志,电视机怎么卖?”
他右手伸出大拇指和食指,说:“八百。”
赛可拉拉我的袖子,我没理,摸了摸电视按妞,说:“这种电视机日本人是丢在街上的货,他们政府又不准垃圾站收电器,买给中国人正好,算上运费不过六百,您说是吗。”
他把烟含在口里,手伸过来和我一握,说:“我叫吕蒙,哥们怎么称呼。”
“王喜,喜欢的喜。”我说。
“《黑板》的作者?”
我点点头,微笑地摆摆手拒绝他递过来的烟,我不抽烟第七章就讲过。
我认识的吕蒙会在这时说。
会抽烟的动物叫男人
“会抽烟的动物叫男人。”
我爽快地接过烟点燃,是我两世里第二次抽烟,点烟时我捏着火柴,在火柴盒边玩个花式点燃,赛可鼓起掌。
吕蒙笑着说:“兄弟在船上呆过。”
二十一世纪,小孩子们用地是zippo,吕蒙玩地是火柴,那手绝活艳羡了我们,是他跑船时学会的,那种一年到头见不到陆地的生活,什么东西都被他们玩得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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