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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输一场,现在比分变为了3:0,76人只要在赢一场就可以直接晋级总决赛了。不过现在的情况就是这一场尼克斯的主力们就要回来了。因为这可能是他们的最后一场比赛了,很有可能要反扑!这不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卢克相信,只要76人好好准备一下,打败尼克斯也不是不可能的。
不过在训练的时候,卢克看到一个人:明明是一个黑人,却是满头白发,而且头发很短;满手都是文身,而且嘴巴上面还有环儿;明明长得不帅,但是却一身的嘻哈范儿。
不过身高有2米以上,应该是个不错的篮球运动员。
等等!卢克突然想起了这是谁了!除了丹尼斯罗德曼那条大虫,谁还会长这副样儿!
没错,这就是罗德曼。
丹尼斯罗德曼,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trenton,是前美国职业篮球联赛运动员,绰号是“dennisthemenace”和“大虫(theworm)”,他以强悍的防守风格及卓越的篮板能力闻名,有“篮板王”的美誉。曾效力过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及达拉斯小牛队。
1986年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身份是小前锋,后期随着力量的增强转型打大前锋位置。1993年被交换到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他的职业生涯高峰期是加入芝加哥公牛队后,和队友迈克尔?乔丹及斯科蒂?皮蓬。为公牛王朝在1996年至1998年创造出nba总冠军的三连冠,并在2011年加入nba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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