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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他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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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在的第一大城市是纽约,纽约起初是荷兰人的殖民地,荷兰人那时正是风生水起,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殖民地,其中就包括菲律宾和台湾岛,后来大英帝国依萍伊丽莎白一世的励精图治,最终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成为海上霸主,接着依靠强大的海军,将资深殖民者荷兰人打得落荒而逃,又经历了英普英法两次大战,日不落帝国登上了世界舞台的顶端,即使是拿破仑横空出世的今天,英国一就依靠他深厚的底蕴成为反法联盟当之无愧的领袖,与拿破仑不多纠缠。

但荷兰人在美洲最卓越的成就依旧蓬勃生长,那就是曾被称为新阿姆斯特丹的纽约,阿姆斯特丹是荷兰的首都,由此不难看出荷兰人的良苦用心,不过这都便宜了美国人,在将来还会是世界金融的中心。

洛克取了马车,这是一辆通体刷着银白色油漆的欧式马车,上面并没有过多的装饰,只是窗户玻璃的边框是金色的,马则是两匹高大的纯黑色公马,是土耳其品种,身上的肌肉如同钢铁一般,目光炯炯有神,如同两个来自古罗马斗兽场上的勇士。车内座椅是意大利手工制作的沙发

,表面是上等的小牛皮,上面铺着天鹅绒的坐垫,中间立着张红木的茶几,桌上摆着个精致的小油灯。

这辆马车是洛克在欧洲时定做的,用习惯了,这次特意运过来,走的是近路,半年前就已经到了美国,一直放在杰克逊所属公司的库房了,之前就特意嘱咐了,一直有人负责照料,可以直接使。纽约证劵交易所,人并不多,这个时候股票还只是少部分人的专利,并没有后世全民炒股,交易所人山人海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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