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十二章 同创3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是的,你说的很对!”宁冬说,“我们几个人,是斗不过整个同梦会的,不要再作无谓的争吵了!我们,现在,主动,把这两个企业在明岛的部分,全部转让给同梦会产业管理部,把黄伯的资金取出来,再把当时我们七个人的投资抽出来――不抽取出来的就继续保留股份――把应得的利润抽取出来,把黄伯的本利还给他后,剩余资金投入到两个企业的大陆部分,使之真正成为我们私人投资的私营企业,使之与同梦会完全摆脱纠纷。”

宁冬的看法是理智的,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就是“同创电子工程公司”和“同报”网站在明岛的部分,最终会被同梦会争取到产业管理部来经营管理,成为同梦会的集体企业。而在大陆的部分,此前的效益被同梦会剥夺,换来今后摆脱同梦会的纠缠,以七个人当初的资本,重新创业,独立经营,好处是赢得了市场。总部机构在明岛,因此明岛部分业务较小但是资金较多。目标市场在大陆,因此大陆部分资金较少而业务较大。同梦会将得到业务较小但是资金较多的明岛部分,王百川将得到资金较少而业务较大的大陆部分,这将会是最好的结果,双赢的结果。

“同创电子工程公司”和“同报”网站,这两个企业,本身资金并非特别多,创造的效益并非特别巨大,多它们两个不多,少它们两个不少,在整个同梦会大商会所能控制调动的社会资源中,是在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但是如果每一个与原同梦会或与原同梦会的原管理干部有关的企业,都自由散漫地脱离了出去,那同梦会大商会还要来干什么?那不是大改革,而是大分家。所以,千万不要幻想产业管理部会让它们自由自在地脱离出去,千万不要以为几个人能斗得过产业管理部。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网页】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使用【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并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网络。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