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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最后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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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是指洪武帝诛杀宰相胡惟庸事件,随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案牵连甚广。胡惟庸被杀,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丝毫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其上呈与皇帝。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

洪武十三年正月,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明tai祖随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并以“擅权枉法”罪加以处死。

胡惟庸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开始只是说胡惟庸“擅权植党”,后来,又加上了“通倭”、“通虏”和“谋反”等罪名,并不断牵连、扩大化。该案的同谋犯越查越多,牵涉的面也越来越广,株连蔓引,持续了数年也未能了结。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有《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乘机又杀了几十家的权臣勋贵。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其中位居“勋臣第一”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因为元勋皇亲,已免于追究,但十年以后,有人以李善长与胡惟庸共同谋反,朱元璋顺水推舟,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一律处斩。

这就是所谓明朝四大案件的胡惟庸案,最近写了不少胡惟庸,一些书友们就问我,胡惟庸到底是不是真的有谋反,还是朱元璋为了铲除宰相这个千年制度,而设置的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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