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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黎还记得,他二十五岁的时候,秦双只有十八岁,花一般的年纪,那一年,他利用她,让唐麦替他治好了,纠缠他二十余年的病魇。
也是在那一年,他几乎要了她的命,第二年,更是娶了其他的女子。
秦双遇到他那一年,六岁,跟在她爹的身边,好奇的望着他,望着他与众不同的皮肤和一头苍白的发。
他从不认为,这个小丫头会喜欢他,可不知何时起,她缠着他,赖着他,小时候,还会叫哥哥,长大以后便是死狐狸,死狐狸的叫。
只是多了一个小跟屁虫,对于那时候,连自己能活到何时都不知的胡黎来说,是无所谓的。
是从何时开始,发现秦双喜欢他的?
或许是在好友的一次玩笑中,他们瞧见了躲在不远处的秦双,开玩笑说,“狐狸,你媳妇又跟来了?”
那时候,秦双十一岁,喜欢跟着他,只是再也不叫他哥哥。
他出门与人谈生意,头上会一如既往的戴着斗笠,可无论他戴着什么,秦双都能第一时间找到他,远远的跟在他的身边。
那时候的她,真的很傻,只要他一站住身子,她就会像是落荒而逃的小老鼠,一闪的躲进角落。
他有时也会觉得,她很好玩,他灰暗的人生中,她是光彩夺目的,但也因为这种带着色彩的青春,让他厌恶,为何从小便得了不治之症的人,是他?他还有很多事没有做,他不想就这么死去。
二十岁那年,在父王的封地,他遭遇了一次暗杀,要他命的是他的庶弟,他这般短命的人,竟也碍了别人的路,竟然还有人想提前结束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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