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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小姐,我注意到您是一个非常注重形象的人,衣着得体,淡妆素雅,香水、唇膏、粉底、眼线、睫毛膏无不恰到好处——请原谅我不懂化妆,想不出更好的词句进行描述……”
女律师义正词严地高声提醒道:“请不要转移话题,韦斯特医生!”
“我没有转移话题。”巨钻无声地转动,看不见的目光扫视着法庭:“也许您不知道,您日常生活中所必须的各种日用品,包括清洁剂、衣服、鞋帽、蜡烛、避孕套等等,以及您脸上的化妆品,在研发阶段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否则是不可能上市销售的。您刚才提到的ld50(半数致死量)实验,在日用品和化妆品研发中同样必不可少,原因您刚才自己说过了:‘一切物质都是毒药,只看剂量大小。’如果真想解放实验动物,小姐您不妨以身作则、甘为表率——或痛改前非,从此与一切化妆品、日用化学品一刀两断;或自告奋勇、到实验室来代替动物充当受测**。您怎么选?那些聘请您来打倒我的男男女女们怎么选?请你们内部务必先拿出一个统一意见来。
“另外我还有一个个人疑问:在今天下午这场辩论中,并非实验专家的您向大家展示了详实的资料、完美的逻辑、雄辩的证据,看得出您一定做过很多功课,查阅了大量文献。既然如此,我不相信您对‘化妆品必须经过动物实验’这一事实毫无认知。那么我就要问了,您对‘动物实验’的指责与抨击,究竟是伪善还是双重标准?您是否是在拿着魔鬼的好处为上帝布道?您对这个世界真相的认识,与您脸上堆砌的化妆品相比,哪个更多?对真相避而不谈甚至刻意回避,请恕我无法把您摆在‘正义与良知代言人’的位子上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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