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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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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卿却不认得谢景言——她记事时,谢景言一家就已离开长安了。

比起听都没怎么听过的谢景言,雁卿更开心的还是她三叔回来了。

雁卿三叔赵文渊其实和晋国公差不多前后脚离京,但赵文渊有个好处——他每到一地都必然记录山川景物写成家书,搜集土特产着人送回来。因他尤其疼爱雁卿些,回回信里都要提到她,给她捎的礼物也格外丰富有趣。

是以雁卿不但一直记着他,心里还十分亲近他——在她的意识中,她三叔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就像是另一双眼睛。他常年行走在外,将雁卿看不到的风景说给她听。他就代表着高山远水,长风流云,快意人生。

得说雁卿行万里路的志向,其实就是让她三叔给勾起来的。

是以和她三叔见面,雁卿就有种见偶像、会笔友般激动又期待的心情。

待见了面,她三叔果然英俊高大,虽常年在外奔波,肤色不是那么白净,可也无碍形象,反而更有一种健朗之气。

且性情又可亲,见面就从怀里掏了个泥猴出来给雁卿。十分粗糙憨态的工艺,一瞧就是民间哄孩子的玩意儿,却也颇有野趣——那泥猴攀在一枚小木棍上,手持一根小鼓槌。轻轻的一转木棍,鼓锤便啪啪敲在皮肚腩上。

待与家人相见完了,又送来几箱子各地的土仪。同样都是粗憨的俗物,却样样有趣。叔侄两个凑堆扒拉着,将奇丑无比的傩面遮在脸上,又转泥猴又玩皮影,乐得前俯后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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