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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汇聚时,果报还自受。往后的那段时间,再去泡吧时五次中会有两次就“碰巧”的又遇到他。那小子一看见我就两眼放光笑得像只狐狸,拧股糖一般就往我身上贴。顺理成章的,我们又在一起过了夜。每次完事后我都有些后悔,脑中警钟长鸣提醒自己下次十分有必要换女的了。可男人果真是下半身生物,每回他在我身上不着痕迹的上下其手时,换床伴儿的想法,未成年的顾虑就立马被抛到脑后。
几次相处之后,我知道了这小鬼平时和一帮混子住在一起,有养父母,但一年前就被赶出了家门,只因为年龄的关系,养父母还得给他抚养费和学费。他说被撵出来的原因是他养父强上他,被养母发现了,我嗤笑着表示怀疑,说那肯定是勾引的他养父,他听了这话像头发怒的小豹子般在我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当然我抬脚就把他从床上踹了下去。
那小子不仅耐*肏还脸皮奇厚,从地上爬起来就搂着我的腿问想不想试试S*M——简直哭笑不得!我没那种癖好——忽然脑中不受控制的冒出他和其他男人搞些很刺激玩法的画面,一些不明所以的情绪就渗了出来。我努力克制着自己不去瞎想,淡漠的又和他扯些别的。
他毫不避讳的告诉我,那天问我是不是很能打,是因为如果“出了什么事情”希望有个人去保护他。我装无知的问“什么事情”所指何物,他一脸哀怨的说自己和那些社会边缘人士住在一起,有时会被强迫做些事,不听话会被揍的。我撇嘴说,是男人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我对英雄救美的戏码没兴趣,而且……我从来都不是英雄,你也算不上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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