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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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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几乎全是办理新民的后事。庆春的悲痛已渐渐被麻木代替。新民的办公桌先是由队里清理了一遍,把和工作上有关的材料及属于公家的物品取走。剩下私人的物品队里叫庆春来清理,庆春拒绝了。她和新民毕竟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上她无权以家属名义清理遗物。于是队里就通知新民的父亲来了。但是李春强把新民留在办公桌里的几封信交给了庆春。这都是前两年庆春出差时写给他的。李春强同时给她的,还有从新民的皮夹里找到的两张去杭州的火车票。“要我找人帮你退掉吗?还能退。”他问。

庆春拿过那两张票,摇摇头。这是她和新民最后的纪念,怎么能退呢。她把那两张票还有一张她本人在新民追悼会上和烈士遗像骨灰的合影,仔细地收藏起来。

她在那西洋楼对面蹲守的时候拍的那些嫌疑犯的照片已经冲洗出来了,最后几张就是杀害新民的那个穿西服的嫌疑人。处里从中选出一张面目相对清楚些的,印到通缉令上发出去了。毕竟罪犯没有抓住,新民的牺牲因此缺少了壮烈而完整的色彩,无法像当年甘雷、崔大庆那样热闹地公开宣传。所以开完了追悼会,把烈士的骨灰在八宝山革命公墓安顿以后,一个人的生命到此为止算是正式结束了。胡新民的名字也开始慢慢消失。新民的父母

取走了儿子的烈士证书、追悼会上的签名簿和写着“献爱心、送光明、功德无量”的角膜捐献纪念册,以及总共不到两万元的抚恤金和各种捐助。所有人都忽略了他的未及结发的妻子,甚至没有给她留下一件可供留念的遗物。这时庆春心里想着的,只是新民留下的那双眼睛。这是新民没有死亡的唯一的身体组织,她觉得那双眼睛就是新民的整个儿灵魂和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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