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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山镇风俗画(一九六三年) 六 “秦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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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国营饮食店后头,公共厕所的木板上出现了一条反动标语。县公安局派来了两个公安员办案,住在王秋赦的吊脚楼里。因王秋赦出身贫苦,政治可靠,又善于跑腿,公安员自然就把他当作办案的依靠对象。至于“反标”写的什么?只有店经理李国香和两个公安员才心里有数,因为不能扩大影响,变成“反宣传”。吊脚楼主王秋赦虽然也晓得个一鳞半爪,但关系到上级领导的重大机密,自是人前人后要遵守公安纪律,守口如瓶的。至于镇上的平头百姓们,就只有惶惑不安、既怀疑人家也被人家怀疑的份。

李国香和王秋赦向公安员反映,莫看芙蓉镇地方小,人口不多,但圩场集市,水路旱路,过往人等鱼目混珠,龙蛇混杂。就是本镇大队戴了帽、标了号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也有二十几个;出身成分不纯、社会关系复杂、不戴帽的内专对象及其亲属于女,就更不止这个数。圩镇上的人,哪个不是旧社会吃喝嫖赌、做生意跑码头过来的?有几个老实干净的人?还有就是镇上的国家干部和职工,党团员,也成年累月和这些居民厮混在一起,藤藤蔓蔓,瓜葛亲朋,拜姊妹结老表,认干爹干娘,阶级阵线也早就模糊不清了。

两个公安员倒是颇为冷静地估计了一下镇上的阶级阵线、敌我状况,没有撤大网。他们依历来办案的惯例,和女经理、王秋赦一起,首先召集了一个“五类分子训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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