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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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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和那两千两一起放在匣子里,藏到炕洞里。

当时盘的炕,现在还不到烧起来的天气,正好用来藏银子。

日子过的幸福又充实。

这一日,两人又来了县城。最近和村里关系紧张,他们也就没有再租村里的牛车了。好在宋柏的腿也养了那么久,已经全好了。这几天就全凭脚走。

但毕竟路途遥远,到第四回去城里的时候,两人脚上都磨出了血泡。

宋柏特别有先见之明的请刘氏给他们做了软底儿的鞋子。如今便从背篓里拿出来,对沈慕道:“你当时还觉得浪费,现在用得上了吧?不然路都走不得,更耽误事儿。赶紧换上歇歇脚,回去的时候还能走。”

沈慕接过鞋子,不得不佩服:“你怎么料到的?你怎么那么能啊!”

宋柏有点儿脸红,他不想说自己一点儿也不能,这都是血泪的教训……自己以前干过这种蠢事儿,为了省钱穿草鞋步行,结果路走多了脚磨破疼得走不得路,只好去店里买了现成的鞋。

那店铺里卖的鞋可贵多了!还未必合脚。

当然关键还是贵多了。

刘氏做的鞋,也就是拿破衣裳糊的鞋底子,根本不费啥钱。就是软底儿的那一层是用棉花续的,费了点儿棉花。也就一两文钱的事儿。

倒是让宋柏有些意外,丰水县竟然是产棉花的,虽然种的人并不多。农家人,还是愿意种粮食,吃饭是第一大事儿。只有地主家才会雇长工种些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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