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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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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是笑呵呵坐下,把扇子一摇:“有三个原因。第一,文人骚客,喜欢女人的小脚。不论风流名士唐伯虎,还是潇洒才俊纪晓岚,哪一个没写几篇“裙底弯弯月”之类的文章,赞美那小脚的?裹了小脚,哪有不臭的?第二,文人嗜臭,你没见过那有名的文人,最喜欢吃着臭豆腐,闻着臭脚喝酒。喝到高兴处,把臭脚的两个大趾塞进鼻孔,死命地闻。闻得不过瘾,干脆放在嘴里咬,一直咬得鲜血淋漓才停下来,这个叫做风流名士,特立独行,你一般人闻着脚臭要捂鼻子,人家文人会笑话你庸俗,欣赏得了臭脚,那个才叫高雅。第三个,大凡文人,都喜欢捧臭脚。你捧我才高八斗,我捧你学富五车。外行说那分明是个打油诗,我们就捧他是天真活泼乡土气息。外行说辞藻太多头皮发腻,我们就说他欣赏水平不够格调太低。所谓花花轿子众人抬,你捧我来我捧你,只有这样,才能显出文人的高雅,只有这样,才能把文坛捧起来。”

吴庸听罢,目瞪口呆,说:“只听过宫里的宦官,因为都是阉人,所以形式诡异,做的都是出格的事,没想到文人做事,比太监差不了多少。”

他老师笑着说:“这你就没见识了吧。宦官是裆下挨了一刀,文人是心头挨了一刀,都是太监,无非是被骟的位置不同罢了。”

吴庸听罢,恍然大悟,连忙给老师拜倒,嘴里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当下出门,找他那丫鬟,讨一条裹脚布。那丫鬟羞羞答答不愿意,让吴庸摁着扒了一条下来。于是凑齐了“酸骚臭”一共九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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