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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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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曾经说过“人有多大胆,地就有多大产”,当然那是大跃进时候的浮夸风,可是用在强哥身上却一点都不过分,珊去世后不久的一天,强哥接到了珊父亲打来的电话,他告诉了强哥珊长眠的地方(那是珊生前交代的最后一件事情),当天强哥就买了去丽江的车票,而当强哥来到墓地的时候,那个坚强的男人终于忍不住,放声的大哭起来,在珊的面前,强哥发誓这三年绝对不碰任何女人,他要好好利用这三年的时间发展事业,古有孝子孝女为父母丁忧三年,现有痴情郎强哥为至爱守节三载。

回到东莞住处,强哥收拾好了所有家当,准备一周后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回到深圳再谋求发展,可是一个人却留住了他,那个人就是曾经被强哥一脚踢中要害(险些断了香火)的珊的表哥,为什么他能留下去意已决的强哥了,因为当时他说了这样一句话:珊虽然走了,但她的三魂七魄中一定会留下一魂在这里看着你,因为这里是你们最幸福的地方,她在看着你了!强哥想想也有道理,于是便留下来了,还好,这一留就留出了一个亿万富翁,莫非那房子是龙脉所在?还是珊冥冥中在帮着强哥?

珊的表哥(为了少码点字,下文就统称“表哥”吧)在东莞一家玩具厂上班,是做设计工作的,强哥此后经常去表哥家做客,长此以往两人就开始同丨居丨了(声明两点:第一,表哥一直单身,第二,强哥和表哥不是GAY),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节省点房费,两个人都是标准的月月光,用现在话来讲就是月光族,不久之后,强哥的餐饮店歇业了,至此强哥的伙夫生涯宣告结束,在找工作的这段期间,强哥抑制不住自己对珊的思念之情整天整夜的描画着珊的摸样,也不知道哪来的天分,强哥的画竟然和珊本人还有几分相像,这些举动都被做设计的表哥看在了眼里,不愧是那个年代的大学生呀,很快他就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好点子,表哥对强哥说:我们可以将珊的形象做成卡通娃娃,然后利用你和她的凄美爱情故事作为噱头,一定会大卖的!据说,当时强哥狠狠的揍了表哥一顿,而第二天却又主动和表哥言归和好,为什么会变化如此之大?强哥告诉我,揍表哥的时候是认为表哥拿死去的珊“做文章”去赚钱,这是对珊的极大不尊重,但后来却又一想:如果以珊的形象做出来的玩具受到孩子们欢迎的话,也许是对珊最好的思念了!两人一拍即合,迅速开始了他们的计划,他们兵分两路,由于表哥有玩具设计经验,再加上有一定的生产和客户渠道,由他负责设计的出售产品,那强哥做什么了?那个年代网络可没现在发达,应该说刚刚起步,平常要宣传个什么东西要不就通过电视广告,要不就通过广播,最普遍的就是通过报纸,当时的他们没有钱去打电视广告,连广播的广告费也付不起,那些设计和生产产品的钱都是找了很多朋友借的,怎么办?幸好强哥有一副好文采,他把自己和珊的故事写成了一篇记实体小说,然后找了当时比较火的几家报社投稿,没想到居然真的发表了,人家报社还给了他一笔稿费,这可是事先没有预料到的,(这里我想对那些喜欢人肉的朋友说几句:如果你们真有本事,就把强哥当年在报社发表过的文章给找出来,那你们就真的是有本事,否则人肉我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另外也对那些对我的日志存在这样或那样疑问的朋友说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如果你98年生活在广东,而又有幸当时看到强哥的文章的话,你自然会相信我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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