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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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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哥说,那次的结果就是老板出10万元买断珊娃娃的产权和销售权,而今后每销售一个珊娃娃,表哥和强哥还能获得额外的1块钱的提成。98年的10万元对当时的强哥和表哥来讲是一个天文数字,两个人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这就是那个老板给他们上的一堂意义很深刻的课——要想取之必先予之!!很快,老板让秘书把一份合同交由2人签字,合同上密密麻麻的条款对2个不谙世事的人来说简直就像无字天书那样,他们同样是看都没看就签字了,殊不知这里面的奥妙可深了。合同规定:这家工厂具有珊娃娃的产权以及销售权,意思是其他工厂都不能生产和销售珊娃娃,这就形成了垄断地位,再加上合同还规定强哥必须配合产品的营销出席一些相应的促销活动,进行“现场说法”讲述他和珊的故事,而且合同明确规定了,如有违约,则2人将赔偿XX玩具厂100万元,也许两个人只顾着他们的10万元,而忽略了这个100万元,可见那个厂长的良苦用心呀!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产品上市了,而且一上市就卖断货,当月的销售量就超过了2万多个,紧接着,强哥也出席了一系列的市场推广活动,上电台,做广告等等,一个月下来,脖子也小了,腿也变细了,再也不是那个脖大腿粗的伙夫了,到了09年年初的时候,强哥已经拿到了额外的10多万的销售提成,可见当时珊娃娃的销售有多火爆,据说后来还卖到海外去了,海外的人听了强哥他们的故事也是极其受感动,以至于海外销量不断上升,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后来,那个矮个子厂长和强哥签他们了一个补充协议,一次性再付给他们二十万块,买断了他们的提成,最终两个人从珊娃娃这个产品里获益50多万,这是强哥的第一桶金,也是他即将腾飞的资本,很快强哥就意识到了,其实他们这次是一次很失败的商业尝试,首先,他们放弃了珊娃娃的产权,这样导致产品就没有竞争力,无法通过竞争获得更大的利益,第二,他们的销售提成,按当时30元/个珊娃娃的售价计算,他们的提成只是3%(是很低很低的),第三,一旦违约,就要赔偿100万,幸好他们没有违约,要是真的违约了,就是把他们卖到鸭院也赔不起呀,真的要是进去了,就算做一辈子鸭也可能赔不起。通过总结这三点,强哥终于幡然醒悟,要想真正发财就得自己去做老板,自己去做产品,自己要有产权和销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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